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網購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(猶豫期)之權益。
若您對收到的商品有疑慮時,請先將收到商品及發票妥善保存,並依下列方式進行退換貨事宜:
- 為保障雙方權益,請您在拆封包裹時全程錄影,以確保商品是否有遺漏、毀損情況。
*完整錄影原檔:需從包裹外箱未開封的完整狀態開始拍攝,內容須清楚拍攝到【包裹未開封狀態】【開箱裹成】【內箱所有內容物】【紙本訂單明細】等,且影片不得間斷、快轉、剪輯。
2. 請於收貨隔天起七天內(包含國定假日、例假日) 提供完整錄影原檔和紙本訂單明細圖片為依據告知,逾時淡果香有權不受理此退換貨申請。
- 如遇下列情形請恕無法接受退換貨
1、超過七天的猶豫期(自收到貨的隔天開始起算,包含國定假日、例假日)。
2、所有商品均為新品,無試喝服務,因此如有拆封、短缺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【 例:40入自選組如已經拆封過一包果乾,視同已拆封產品,故不可退換貨。】
3、容器外觀因運送過程中產生的不嚴重之髒污或凹陷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4、因消費者的保存方式錯誤而造成商品損壞變質。
5、若無特殊原因及事先告知,已出貨之商品不提供重新下單及變更訂單服務。
6、「易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」、「客製化商品」、「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」、「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」等商品不適用於退換貨政策。
7、網站圖片僅供參考,須以訂購之產品實際顏色.重量、數量、包裝方式為準,如果包裝和顏色略有差異的部分,圖片誤差不適用於退換貨政策。
8、無法提供購買證明及發票者。
9、退貨之寄回商品不完全。
10、如退貨後,訂單金額未達滿額贈門檻,需連贈品一同退回。如贈品已經拆封使用,則需以原價購買。
11、如退貨後,訂單未達免運門檻,將會直接於退貨金額中扣除運費。
- 退換貨方式
1、聯絡點亮文創(LINE:@lightup),以便我們能及時為您進行處理,並註明訂購者的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訂單號碼、退貨原因(如商品有瑕疵處請拍下清楚照片一併附上)、完整開箱錄影原檔(需要從外箱未開封的完整狀態開始拍攝,須清楚拍攝【包裹未開封狀態】【開箱過程】【內箱所有商品】【紙本訂單明細】,且影片不得間斷、快轉、剪輯)。
2、商品必須為新品未拆狀態,並維持其完整性(包含外箱、發票、配件、贈品等)。
3、收到您的來信且確認無誤後,我們將會安排專人與您聯繫。
4、若經判定為瑕疵商品,七天內接受無條件退換貨,訂購人不需負擔任何費用。
5、退款請聯繫官方LINE:@lightup提供訂單編號及訂購姓名。
- 其他注意事項
1、7-11超商先付款後取貨之商品,取貨時須核對證件,若因未提供正確收件資訊而無法取貨,須由消費者負擔再次出貨之運費。
2、超商到貨簡訊由物流系統通知,偶會發生未傳簡訊通知之情事,點亮於到貨時將同時透過E-mail通知,請同時留意E-mail通知,若超過7天取貨時間而未取貨者,須由消費者負擔再次出貨之運費。
若有疑問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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